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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人寿关于投资“江苏信托•鼎信149期(泰州)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相关规定,现将“江苏信托•鼎信149期(泰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有关信息及相关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12月9日,利安人寿投资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信托”)发行的“江苏信托•鼎信149期(泰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余额为5000万元。本项目发行人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江苏信托是利安人寿的股东,持有1,043,443,656股利安人寿股份,持股比例约为22.79%。该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123万元,属于一般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信托•鼎信149期(泰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融资人: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泰州投资”)。

3.资金用途:向融资人提供流动性贷款。

4.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5.信托计划期限:不超过24个月。

6.增信措施:由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信药业”)为融资人还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还款来源:融资人未来各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8.预期年化收益率:7.9%。

9.收益分配及还款方式:按半年付息,融资方从贷款发放满24个月时偿还本金。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江苏信托是利安人寿的股东,持有1,043,443,656股利安人寿股份,持股比例约为22.79%。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信托前身为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1年,是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截至2020年9月,注册资本87.6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804794,法定代表人胡军,控股股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该一般关联交易价格的基本定价策略为考虑市场上与本项目交易结构类似的公开市场金融工具的估值,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风险折价和溢价的调整。

(二)定价依据

本项目定价选择的基础估值工具为19泰华信PPN003,评级AA+(上海新世纪,2019年7月30日),融资主体同为本项目担保人。19泰华信PPN003起息日期为2019年10月9日,到期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剩余期限比本项目长8个月左右。19泰华信PPN003作为基础估值工具具有较好的参照性。19泰华信PPN003在2019年10月11日的中债估价收益率为6.764%。经流动性风险溢价、含权折价以及抵押物增信折价调整后,项目估值定价约为7.9%,价格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项目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9%,综合费率为1.23%。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项目的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本项目自生效后每6个月分配一次收益,到期分配本金和剩余收益。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1.本项目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1)信托文件已签订;

(2)利安人寿按时足额交付信托资金。

2.本项目协议生效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

3.本项目协议履行期限为2019年12月9日至信托计划终止日2021年12月9日。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1.决策机构:本项目经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决策时间:2019年11月27日

3.决策结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江苏信托·鼎信149期(泰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投资江苏信托·鼎信149期(泰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1.审议方式:该一般关联交易经投资管理委员会现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2.审议过程:该一般关联交易审议表决的参与主体为投资管理委员会参会所有委员。主要意见为同意执行该一般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利安人寿投资“江苏信托·鼎信149期(泰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投资配置的需要,能够提升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利安人寿注册资本约45.79亿元,股东累计出资约79.06亿元,江苏信托持有1,043,443,656股利安人寿股份,持股比例约22.79%。上述交易不会对利安人寿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2021年4月30日,本年度利安人寿与江苏信托未发生关联交易。2019年4月12日,投资江苏信托-鼎信十六期(淮安淮阴)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金额1.5亿元,关联交易金额729.56万元,于2021年10月19日及2022年1月9日分别到期7310万元和7690万元。2019年12月9日投资本项目5000万元,关联交易金额123万元,到期日为2021年12月9日。截至2021年4月30日,利安人寿与江苏信托发生的存量关联交易金额为729.56万元。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