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教育宣传月 以案说险-如实告知
2023-10-16
1、 什么是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就是在投保的时候,看到的投保单上面健康告知等一连串的问题,要求我们按照里面所提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诚实申报。保险公司以此来判定投保人的身体条件、风险系数,从而决定核保结果;可能出现的结果有正常承保、加费、除外、延期、拒保(结果从好到坏排列)。
2、什么情况需要如实告知?
1)一般事项告知
一类:是否申请或者拥有其他保险公司人寿保险;是否在投申请人寿保险时 被加费或者拒保。
另一类:目前有移民的想法、长期到别的国家生活工作的计划、喜欢做高危运动、在别家保险公司被拒保、延期、加费等,也要告知。
2)健康类告知
有住院史、或者使用医保卡/身份证,在医院或体检机构做过检查显示异常的,经医生确诊的体况,需要告知。
3、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4、案件回顾
案件:
2012年5月2日,李某投保某重疾险,保额8万元。
2013年4月,李某确诊 “尿毒症”,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拒赔,随后李某向法院上诉,经法院审理后,支持拒赔。
原因分析:
保险公司通过理赔调查,查出李某投保前,已因 “慢性肾功能不全”住院,且出院后15天即投保,主观恶意明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条第4款:
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不赔且不退还保费。
法院经一审、二审,均支持拒赔,判词如下:
从李某多份住院记录显示,其在患有肾功能不全后隐瞒投保,足以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存在主观的故意,构成未如实告知。
利安人寿常州分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