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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人寿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决议情况

2018年3月9日,利安人寿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安人寿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决议议案概述

关于利安人寿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2018年1月15日,中国保监会向利安人寿下发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监许可﹝2018﹞35号),决定撤销2015年12月23日作出的《关于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1260号)中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利安人寿的许可。为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的上述决定,利安人寿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41,176,500元,并注销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41,176,500股。

(二)表决情况

关于利安人寿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董事会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安人寿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关联董事祝义财、刘政焕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安人寿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3,763,384,709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关联股东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方案

(一)减资股东: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减资方式:按照《公司章程》和中国保监会的决定进行减资。

(三)减资规模:141,176,500元。减资后,利安人寿注册资本由4,720,561,209元降至4,579,384,709元。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资金额为141,176,500元。

(四)减资价格:1 元/股。

(五)减资前利安人寿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1

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57,176,500

20.2768

2

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68,366,493

18.3954

3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645,096,311

13.6657

4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12,026,733

10.8467

5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5,610,079

9.6516

6

月星集团有限公司

418,209,432

8.8593

7

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0,000,000

5.2960

8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4.2368

9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62,416,923

3.4406

1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900,000

2.1586

11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94,411,225

2.0000

12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347,513

1.1725

合计

 

4,720,561,209

100.0000

 

(六)减资后利安人寿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1

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68,366,493

18.9625

2

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16,000,000

17.8190

3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645,096,311

14.0870

4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12,026,733

11.1811

5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5,610,079

9.9492

6

月星集团有限公司

418,209,432

9.1324

7

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0,000,000

5.4592

8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4.3674

9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62,416,923

3.5467

1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900,000

2.2252

11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94,411,225

2.0617

12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347,513

1.2086

合计

 

4,579,384,709

100.0000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待中国保监会批准后生效。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送邮件至iad@ci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