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风险提示:识破欺诈诡计 保护家庭财产
2024-01-30
近年来,不法分子不断翻新诈骗手段,让金融消费者防不胜防,个人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醒您:树立反诈防骗意识,谨防新型欺诈手段,提高打假维权本领,守护家人亲朋财产安全。
骗局一:校园贷款连环套,又欠钱来又被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近期监管发现,不法分子往往以“零门槛、无抵押、无利息”等不实信息为噱头,诱导学生盲目借贷,刻意隐瞒手续费与服务费、还款期限、逾期赔偿等关键信息,导致借贷学生背负高额利息。在学生无力偿还欠款时,不法分子再次出动,诱骗学生从新的平台贷款,以贷还贷,周而复返形成连环贷。一些不良校园贷机构、不良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还会打着专业培训、兼职实习介绍、就业推荐等幌子,捆绑推荐借贷业务,诱骗学生通过高息借贷缴纳培训费、中介费。或是伪装成政府工作人员,以“禁止大学生网贷”“查询征信”为由,诱导学生将网络贷款转至所谓的“清查账户”,导致借贷学生陷入资金和信用的双重危机。
骗局二:眼见不为真,“AI换脸”迷人眼
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通过计算机算法仿真合成受骗者亲人、领导同事或公职人员的肖像面容与声音,冒充上述人员身份行骗。在获得受害者信任后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套路话术向受害人发送银行卡转账、虚拟投资理财、刷单返利等诈骗信息,并利用视频通话,语音轰炸等手段进一步降低受害者的防备心,受害者往往在短时间内难以察觉异样,一旦听信诈骗分子的骗术并完成转账,对方便杳无音讯。
骗局三:白脸狼戴草帽,冒充监管去行骗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工作人员打着“保护资金”“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在具体的诈骗手段上,不法分子通过冒用金融监管部门身份,通过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虚假“保护资金”信息,引诱消费者向其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实施诈骗;更有甚者,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以“解决投诉”等理由联系消费者,诱导其进入不法分子制作的诈骗网站或APP,进而骗取消费者银行卡号、网银密码及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盗取消费者资金。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信息和财产安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提示如下:
一是树立正确消费观念,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不超前借贷、不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借贷。有借款、理财、保险等金融需求的,应通过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服务,切勿盲目相信广告短信、陌生电话、不明网址、街头广告、“专家大师”推荐等非正规途径。
二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谨防重要信息泄露。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在日常生活仔细辨识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妥善保管好自己与家人的身份证号、电话住址、银行卡号及密码等重要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不明软件、不扫描不明二维码;谨慎参与网络问卷调查、授权手机APP协议、连接公共热点WiFi;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发现信息泄露的行为时,勇于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共同维护、营造良好的信息保护环境。
三是提高反诈意识,学习反诈知识。随着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文字、声音、图像甚至视频都可能是深度合成的,因此在涉及转账汇款等资金往来时,要通过拨打对方手机号、当面核实等渠道多方核实、查验真伪,一定不要仅凭单一沟通渠道未经核实就转账汇款。同时,积极参与3月、9月份监管部门指导正规金融机构举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教育活动,接受反诈知识科普。关注官方网站、公众号、主流宣传专栏等发布的日常反诈提醒及真实案例,认识诈骗手段手法。手机下载全民反诈app,发现可疑情况时及时报警,陷入骗局时也切莫慌张,注意留存证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全力挽回损失。
四是了解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官方渠道合理维权。主动了解咨询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的常态工作流程,个人权益受损时,首先选择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投诉受理渠道进行处理,未达成一致时,可向当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通过官方渠道合法合理解决金融消费问题,正当维护自身权益,坚决“抵制代理维权”“征信修复”“协商还款”“代理退保”等非法行为。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文章链接:http://www.cbirc.gov.cn/branch/beijing/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130349&itemId=1850